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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報載,因為房價太高,為了協助更多的民眾擁有自己的房屋,所以有桃園民代提出蓋低於市價的合宜住宅,但是進一步深究,原來合宜住宅更不符合公平正義。


 


國家的每一分錢來自於稅收,因此,稅收的功能除了增加國內的建設之外,也有平衡貧富差距的功能。因此,在提出蓋合宜住宅時,的確初期會大獲好評,贏得民心;但是當供給不足的時候,供需之間產生龐大的差距,就產生更大的不公平與政策扭曲的情形。


 


當合宜住宅選在一個交通方便的地方,同時賣價低於市價,之間就產生了價差,價差就會讓原本買屋的民眾產生了豐厚的利潤。因此,政府原本照顧首購或是提供居住的功能就相對薄弱了,而投資的功能就提升了。


 


因此,假設在一個交通方便的區域,國家投資國家預算與土地開辦合宜住宅5000戶,每戶以30坪計算,售價10萬元,但是當地周遭的房屋售價,是每坪20萬元,並在法規中明訂「十年內不准轉賣」的規定。結果必定是,「參與購屋的民眾相當踴躍,超出供給非常多」,原因無他,因為只要購得房屋,每坪淨賺10萬元,還不含未來十年的漲幅。


 


站在「旁觀者」的角度,這就是「政府拿大家的稅收,有效地轉移到其他抽中合宜住宅的住戶」手上,因此有人笑稱這是「中樂透」不是沒有原因的。不僅如此,因為照顧申購合宜住宅的民眾,想當然爾這些申購戶都是所謂「社會中的弱勢」,不會有人頭戶的情形,因此在準備有限的自備款後,都會申辦貸款,國家又同步給予利息補貼。因此,此種補貼的作法,對受薪階級(固定繳稅)的人非常不公;既然不公,又何來公平正義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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